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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2015年行政执法情况分析
2016-08-25

黄耀平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新时期贯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制建设方针的内在要求和战略策略。其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抓手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文对全区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分类统计,了解和分析全区的行政执法基本情况,发现和改善其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天河区2015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天河区下辖21条行政街、205个社区和25个村改制公司。目前,天河区共有25个部门和21条街道(以下简称“全区”)具有行政执法权。

(一)天河区2015年行政执法工作队伍情况

2015年,全区实际在岗人员共12024人,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034人,其他行政编制1064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27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197人,非编制人员7454人。

(二)天河区2015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全区2015年共作出警告处罚50449宗,罚款处罚46254宗,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893宗,暂扣许可证、执照0宗,责令停产停业处罚311宗,吊销许可证、执照处罚1宗,行政拘留3603宗,其他行政处罚1217宗,合计102728宗,共罚没款6867.093万元。2015年,全区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39宗,被提起行政诉讼28宗。

(三)天河区2015年行政审批实施情况

全区2015年共收到审批申请149068宗,其中受理的148494宗,不予受理的574宗,受理后许可的146300宗,不予许可的2149宗,撤销许可3749宗。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被提起行政诉讼16宗。

(四)天河区2015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全区共实施行政强制措施2572宗。其中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1650宗,扣押财物803宗,冻结存款、汇款92宗,其他行政强制措施27宗;全区行政强制共执行198宗,其中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104宗,划拨存款、汇款0宗,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80宗,排除妨碍、恢复原状9宗,代履行0宗,其他强制执行5宗;全区行政机关强制执行314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6宗,法院均裁定执行。全区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被申请行政复议4宗,被提起行政诉讼2宗。

(五)天河区2015年行政检查实施情况

全区共实施行政检查215031次,其中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被提起行政诉讼2宗。

(六)天河区2015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

全区共实施行政征收234384次,征收总金额达46766.95万元,次均金额为1995.3元,均未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区共实施行政给付288909次,给付总金额95829.49万元,次均金额为3316.9元,均未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区共实施行政确认52502次,其中被申请行政复议23宗,被提起行政诉讼25宗;全区2015年未实施行政裁决;全区共实施行政奖励27539次,奖励总金额1333.749万元,次均金额为484.3元,均未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区共实施其他行政执法行为936497宗,其中被申请行政复议2宗,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二、天河区2015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行政执法基础。区政府组织成立了以区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的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各街道、各部门也参照区的做法,成立了相应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协调、管理、督办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机制,为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法制教育培训,提升规范执法意识和能力。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邀请专家学者为全区领导干部举办普法讲座。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规范执法意识。除区法制办组织的法制培训外,各街道、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党校培训、专题讲座、行政执法研讨会等形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一是认真做好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二是规范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模式,制定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方案。三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每一事项面对不同申请主体的“无差别审批”。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行政执法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继续推进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工作。2014年我区实现了各部门、各街道法律顾问覆盖率100%。2015年,继续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的规范管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及考评制度。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配套制度。我区各单位都已基本建立规范裁量权制度、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执法礼仪规范制度、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制度。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一是创新机制,积极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2015年,以车陂街为试点,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通过将执法重心下沉街道,整合街道城管、公安、工商等现有执法资源,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做好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对于符合领取行政执法证的人员,组织参加学习培训,考核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在法定职权内做到执法示证。

(六)强化行政监督,促进规范执法。一是主动接受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定期向区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工作。二是强化专门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三是自觉接受司法机关和行政复议监督,加强执法、复议、审判的良性交流互动,未出现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功能,化解行政争议。我区不断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创新案件审理机制,简化办案流程,有效发挥复议制度的层级监督作用。

三、天河区2015年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执法任务繁重与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作为广州新兴的中心城区,天河区食品、餐饮、医药等行业经济发达,辖内监管对象基数庞大,监管任务极其繁重,执法人员超负荷工作现象突出,特别是基层监管单位、社区协查协管力量薄弱以及网络执法日益增多而技术人才匮乏等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繁重的工作任务与执法力量和配备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执法队伍人员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区非编制的执法辅助人员占全区执法队伍人员总数的比例较高,在有效地降低各部门行政执法压力,最大化的合理利用资源的同时,也对各部门加强辅助人员管理、提高辅助人员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辅助人员比例较大的部门应尤其关注对辅助执法人员的管理及有针对性的培训。

(三)部分单位执法数据日常记录不全,归档不及时,报送数据不全。行政执法行为分为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等10类,存在各个单位负责报送数据的经办人员对各类事项的理解不同而导致数据存在误差的情形。其次,部分单位存在日常执法数据记录不全,报送数据无据可查等情形,多方面原因导致报送数据准确度不能完全保证。

四、相关建议

(一)呼吁出台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主要是以分散的单行立法为主要模式,仅在对行政程序立法需求比较迫切的领域制定出台了单行法律,还有许多行政行为的程序立法存在空白,缺乏立法的统一性,在某种程度上造成行政执法的不协调。一方面,我国行政程序规范在法律层面上较少,但是在规章、地方性法规方面数量并不少见,程序种类繁多,表现形式不一,行政程序规定重复、冲突的现象比较普遍,既浪费行政资源,又降低行政效率。另一方面,部分行政程序规定往往是由各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针对特定事项做出规定,随着新情况的出现又会做出相应的调整,行政程序的多变阻碍了行政活动的连贯性。最后,不同行政机关的程序规定缺乏必要的联动协调机制,造成程序规则的局限性。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部门之间没能做到统一行动,衔接困难加大,矛盾和摩擦比较突出,随意性较强,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统一的行政程序立法,可以让行政执法做到有法可依,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二)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分析等活动,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活动时,要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资料整理入卷,归档保存。四是规范行政执法礼仪。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加强执法人员礼仪宣导,规范执法用语和举止。五是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关”,强化对执法证件的有效管理,按时完成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的换发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行政执法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具备应有的文明素养、依法行政理念、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

(四)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一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按照《广州市天河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确定具体的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对全区各街道、各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区法制办对依法行政考核时及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及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二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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