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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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发挥环境育人、文化浸润功能,打造富有天河特色的红色学府阵地,我校计划实施新校区校园文化策划及实施项目,现需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机构报名参与遴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新校区校园文化策划及实施项目”;
(二)数量:1项,本次共确定一家公司或机构;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全部资料移交归档止;
(四)项目内容:该项目围绕党校办学定位,结合天河区发展实际,对新校区校园大厅、走廊、教学场所等室内外空间开展校园文化整体策划、方案设计、深化优化、物料制作、现场安装实施及质保等全流程工作,统筹红色党建、校史校风、廉洁文化、天河实践成果等内容,通过主题展陈、文化载体等形式,构建沉浸式党性教育校园环境;
(五)项目经费:设计、制作及安装总费用(含税)控制在99万元以内(实际产生费用据实结算)。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相关方面服务,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一致;
(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三)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列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对象。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报名及递交资料方式
(一)报名确认的服务单位递交资料文件须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参与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3.服务承诺书(附件1);
4.项目业绩与经验;
5.服务响应方案;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7.报价表(附件2)。
以上资料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二)递交方式及递交注意事项
1.提供的资料须内容完整、清晰,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形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需密封递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2.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报名和遴选资格,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资料不全视为无效。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下午18:00时止,上述日期内的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逾期递交不予接受;资料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69号办公楼505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0—38493126。
四、遴选办法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组织3人以上评标小组,从同类项目业绩、服务团队配置、综合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选候选人。评审结束后,我校在天河区委党校网站公示遴选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通知中选单位;其他未中选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无异议后,我校与中选单位签订采购代理委托合同。
特此公告。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