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班通知

关于举办天河区正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2017-11-19

区属各单位:

区委定于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至22日(星期三)举办天河区正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时间3天。现将研讨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班主要内容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和引导全区正处级领导干部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学习研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带头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成为推动天河区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面完成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天河区发展再上新水平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时间、地点和形式

研讨班开班式定于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在区机关大院南会场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45时,林道平同志作开班动员,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要求。上午9:30时,举行省委宣讲团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并由省委宣讲团成员作宣讲报告。

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至22日(星期三),研讨班学员继续在区委党校学习研讨(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三、参加人员

(一)只参加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研讨班开班式暨省委宣讲团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人员:

1.区全体市管干部;

2.区属各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

(二)11月20日(星期一)至11月22日(星期三)研讨班全程参加人员:

区管正处级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一把手”亲自抓,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发挥领导的示范带动作用,研讨班结束后,每位学员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撰写l篇体会文章。各单位要结合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2天以上时间专门组织学习研讨,加深理解、把握要求、形成共识。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期分批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轮训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并通过培训形成新思路,制定新举措,推动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各单位要按照区委的要求,精心组织好学习培训活动,对干部参训情况进行登记考评,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同志,要进行补训。要做好学习培训情况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五、会议报名、报到

(一)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依时参训,并于11月17日(星期五)晚上8时前将参会名单发至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邮箱。

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需书面请假并说明原因。

(二)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领队,组织好本单位参训人员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8:10-8:30时到区机关大院大院三楼南会场,并代表本单位签到。请参加人员根据会场座位表提前5分钟对号入座。

(三)开班式及报告会结束后,请区管正处级领导干部于当天下午14:00-14:25时携带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到区委党校大堂一楼报到。

(四)区纪委将加强研讨班开班式会风会纪监督。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并自觉关闭移动电话。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安排他人替会。会议开始后,请认真听会,不随意走动,不交头接耳,不随意接听电话,不打瞌睡或处理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务,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离会。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离场的,需说明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因机关大院和区委党校停车位有限,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开班式,请大院外的单位领导尽量集中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会;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至22日(星期三)在区委党校的学习,请研讨班学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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